新材料学院(中文)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招生就业 > 招生信息 > 正文
招生就业
招生信息
【硕博连读】2015年北京大学新材料学院硕博连读选拔工作通
浏览次数:
 
北京大学新材料学院2015年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审批工作即将全面展开,现将我院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新材料学院严格按照《北京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的若干规定》(参见《北京大学研究生手册》,以下简称《规定》)的程序与要求进行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选拔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对每位申请人进行认真考核, 对在学术研究上做出重大贡献、已有学术论文发表或参加过重大科研项目的申请人优先录取。


二、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原则上在本学科、本专业内进行,如跨学科(含交叉学科)可跨院系选拔,申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所在院系申请硕博连读资格
2)征得其硕士研究生导师和所在院系主管负责人同意
3)能够提供材料证明其具有跨学科或院系攻读博士学位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4)提供拟接受申请的指导教师及单位的意见书:愿意接受并承认其硕士阶段的成绩,或者同意接收但需补修部分课程;
5)参加接受申请单位组织的资格考试


三、申请、选拔流程
1. 申请人在2014年12月20日前登录校内门户,选择“学生业务”,点击“学籍信息”,选择“填写学籍异动申请”,下拉菜单选择“031硕转博”后申请并提交。
2. 提交“硕转博”异动后,在校内门户填写、保存和提交(可多次保存,提交后不可修改)《硕士生、博士生连续培养登记表》,下载、打印后填写硕士导师意见、考核委员会意见、博士导师意见、院系所中心意见以及硕博连读考核记录。
3. 申请人在2014年12月20日前向院系教务办公室提交《硕士生、博士生连续培养登记表》,院系教务办公室于12月31日前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审核参见《北京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的若干规定》第一条,重点审查申请人的学业完成情况(基本修完硕士期间的必修课程)与学生类别(委培与定向性质的申请者需出具单位正式同意函件,跨院系硕转博的需出具硕士所在院系意见)。
4. 学院将组织资格考试委员会,在2015年3月初对申请人进行硕转博资格考查,根据考查结果提出拟录取学生名单。
5. 学院将拟录取学生名单、《硕士生、博士生连续培养登记表》(一式两份,同时需附两份学校留存的成绩单、两份考核记录)及相关材料电子版于2015年4月24日前报培养办公室审核。其中拟录取学生名单可以在管理系统中导出。


四、学习年限
硕博连读生的学习年限从其硕士研究生入学时间开始计算,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部分院系根据培养环节安排调整为6年,在校学习最长年限不超过8年。
五、本通知未涉及的内容,将严格按照《北京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的若干规定》(参见《北京大学研究生手册》)执行。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新材料学院
201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