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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免招生】新材料学院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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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新材料学院2017年将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及名额的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专业目录

      新材料学院致力于前沿领域、交叉学科的基础研究,欢迎微电子、物理、化学、材料、机械、化工等相关专业背景的优秀考生积极报考!招生人数等请访问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s.pku.edu.cn),查阅招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材料

1、北京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2份(下载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sszs/tjms/) ;

2、北京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个人陈述1份(下载 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sszs/tjms/) ;

3、北京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信 3 封,即需要 3 位专家分别推荐,且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下载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sszs/tjms/) ;

4、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5、获奖证书复印件各 1 份;

6、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成绩、或IELTS成绩、或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1份;

7、通过北京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报系统打印的《北京大学 2017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信息表》1 份。

      此外,申请者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

      北京大学本校推免生申请攻读本院系研究生可提交上述1、2、6、7项各一份,外校及本校跨院系申请的推免生须向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上全部申请材料。

      申请者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者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申请办法

1、专业方向

专业代码:080123

专业名称:力学(先进材料与力学)

院系名称:深圳研究生院(新材料学院)

2、北大网上申报

      2016年9月14日,北京大学开通北京大学201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admission.pku.edu.cn/bm/),有意报考者登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具体安排请见其网站的有关通知。

3、申请材料寄送

      2016年9月19日前,申请者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 A4 纸)装入自备的信封,直接寄(送)达我院教务办公室,过期不再接受申请。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申请材料中,正式成绩单(如确有困难)可延至9月底补交。

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 西丽大学城 北大园区G206室

收件人:陈老师   邮编:518055   电话:0755-26612204

4、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

      取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及名额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方可申请。申请者应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接受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五、初审与复试

1、各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初审后,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者来我校参加复试。

2、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复试安排请留意学院网站通知。

 

六、待录取与公示

1、院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者发送待录取通知,请申请者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

2、我校不再另行向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发送接收函。

3、2016 年10月25日前,院系完成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推免生可登录深研院网站查询公示名单,或在研究生院硕士、博士招生网页的“录取信息”查询。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院系提出,各院系予以及时答复。

 

七 、复审与录取

      在正式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对获得待录取资格的推免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取得待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待录取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对于录取的推免生,院系在新生报到当日核查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若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 、招生咨询

陈老师  0755-26612204   chenyan@pkusz.edu.cn
 

九 、其他事项

若上级部门在2017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新材料学院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