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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统考】新材料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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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复试流程
1.   院系公布复试工作说明和复试名单,考生登录院系网站查询并按要求参加复试。
2.   考生在复试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接受复试资格审查。
3.   缴纳复试费。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标准为100元/人次,由院系于复试前收取。

4.   考生于复试前提交复试材料并参加院系组织的复试工作。

二、  报到材料清单
1.   资格审查材料
      院系在复试前应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时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在学证明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若院系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提出疑问,考生应配合院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经权威机构认证的证明材料。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2.   复试材料
      考生需在报到时提交《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个人陈述(在研究生院招生网页下载),以及可以证明其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包括学校正式成绩单、科研成果等)。
      考生应对提交全部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于申报虚假或不准确的材料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如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我校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复试安排
报到时间:2017年3月21日  13:30
报到地点: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G栋209室
面试时间:2017年3月21日  14:00
面试地点: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G栋209室
注:未按时报到或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和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复试细则
考察方式:学院采用分别面试的形式进行差额复试,由复试专家组成员根据考核内容对每位考生分别独立打分,考核过程将由面试秘书进行全程记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考察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科研潜力及外语水平等。

五、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或换算成百分制)记分,60分为及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总成绩由三部分组成,即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外语听力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 = 初试成绩/5 *50% + 复试成绩*50% + 外语听力(3分)

六、 招生咨询
陈老师  0755-26612204   chenyan@pkusz.edu.cn
 
注:
1. 复试期间食宿及交通费用由考生自行解决。
2. 由于时间紧急,我院不再发书面通知。请复试名单所列考生看到本通知后,于3月14日之内发送邮件至招生负责人邮箱(chenyan@pkusz.edu.cn),说明是否参加我院复试工作(邮件标题为“统考复试+姓名+是否参加复试”)。参加复试者请按复试说明准时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新材料学院
                            2017年3月10日

 
 
 
新材料学院2017年硕士统考第一志愿复试名单:

 

姓名

考生编号

政治

分数

外语

成绩

业务课1

成绩

业务课2

成绩

总分

专业

名次

李鸿阳

100017000471754

57

81

130

126

394

1

余耀鸣

100017000471264

65

65

123

137

390

2

刘芳

100017000471261

68

68

120.5

132

388.5

3

张天

100017000471808

62

78

115

132

387

4

王伟健

100017000471263

61

55

126

125

367

5

柴翊宸

100017000470167

52

73

110

118

353

6

贾云平

100017000471260

56

68

102.5

114

340.5

7

胡钦

100017000471259

54

58

115

102

329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