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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招生】新材料学院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说明

发布时间:2017-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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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新材料学院2018年将继续实行以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请人须按照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和我院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经我院招生专家小组对申请人的材料审核评估后确认是否给予考核资格,对符合条件者通过考核确定是否录取。招生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导师

招生院系:深圳研究生院

专业名称:力学(先进材料与力学)   

专业代码:080123

博导信息:见新材料学院网站师资介绍(http://sam.pkusz.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lists&catid=392

 

二、招生计划

        学院致力于前沿领域、交叉学科的基础研究,欢迎化学、材料、微电子、物理、机械、化工、计算机、数学等相关专业的优秀考生积极报考。招生计划详见北京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grs.pku.edu.cn/zsxx/bszs/bozsjzjml/)

 

三、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

       本专业“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采用全日制培养,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

 

四、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③获得本科学士学位满6年(到录取年的9月1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名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五、报名

       采取网上申报。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6日 12:00-12月8日 12:00,网上报名的具体办法详见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报名费每人次200元,须在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admission.pku.edu.cn/bm)在线支付;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六、提交报名材料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于2017年10月16日 12:00-2018年1月15日17:00,向我院招生办公室寄(送)达以下九项申请资料。每份材料如超过两页纸,请自行装订,各项材料请按1-9的顺序排列统一装入自备信封,请选择EMS或顺丰进行材料邮寄。

1、北京大学201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admission.pku.edu.cn/bm)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相关材料,并打印“北京大学201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录取后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身份证复印件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

5、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6、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字左右,下载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

7、两封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下载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

8、三年内(2014年10月至今)有效的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复试时携带原件进行确认。申请者有效英语成绩至少含以下任何一项:

①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PKU-GATE)(具体安排见北京大学研究生院通知,链接:http://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

②GRE—不低于300分

③TOEFL—不低于90分

④WSK(PETS 5)—笔试不低于60分且听力部分不低于18分,口试不低于3分

⑤雅思—不低于6.0分

⑥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四级不低于460分或六级不低于425分

⑦国家英语专业四级—不低于60分

⑧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

⑨以第一作者发表过本专业英文SCI文章

9、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获奖证书;各类证书;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注:申请者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一经发现申请者不符合申请条件将不予录取,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镇大学城北大园区G206室 陈老师收

邮编:518055

电话:0755-26612204

 

七、选拔方式

     “申请-考核制”分初审和复试两阶段进行,由院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

1. 初审

       初审包括资格审查、申请材料审查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学院在初审时会对申请者的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材料不全者,应在院系规定的期限内补齐材料,否则该申请者不能进入后续阶段的考核。对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院系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院系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对申请者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就申请者的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外语水平、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情况、研究计划和专家推荐意见等做出综合评价结论。根据综合审核结果,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侯选人。

2. 复试

       考核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差额复试,综合考查申请者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思维逻辑、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掌握程度,并对申请者的外语运用能力进行考察。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3月中下旬左右,申请人须向招生工作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于合格考生择优录取。具体说明可关注我院网站通知(网址:http://sam.pkusz.edu.cn/)。

 

八、违纪处罚

       对在报名或考核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信息公开与监督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院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以确保招生过程的严肃性,同时体现优胜劣汰和宁缺勿滥的原则。

2、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报名者可向深圳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监督申诉电话:0755-26035375。

 

十、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请参阅北京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若国家在2018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将及时予以公告。

 

十一、招生咨询

学院网站:http://sam.pkusz.edu.cn/

招生咨询: 陈老师  0755-26612204   chenyan@pkusz.edu.cn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学城北大园区 G206   518055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新材料学院

2017年10月

 

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街道南山智园二期D2栋4楼4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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