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新材料学院2027年采用“申请-考核”选拔方式招收外国留学生(以下简称留学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详情参考北京大学2027年外国留学生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招生网。我校留学生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致力于培养具有北大底蕴、中国情怀、国际视野的创新型引领型人才。
一、招生专业

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4年或5年,学士学位获得者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5年。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非中国籍公民,持有效外国护照。对于中国大陆(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移民并获得外国国籍后作为外国留学生申请者,原则上应于2021年4月30日之前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并应提交已注销中国国籍的相应证明材料。注:申请人是否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以中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国籍认定结论为准。如在申请、录取及入学后被认定具有中国国籍的,将取消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2. 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愿意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3.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应具有中国教育部认可院校所授予的学士或以上学位;公共管理、工商管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法律等个别专业学位的特殊申请条件,参照中国教育部《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应具有中国教育部认可院校所授予的硕士或以上学位。理工科专业接受优秀学士学位获得者直接申请攻读博士学位。
4. 申请人的学业成绩、学术水平以及语言能力等条件须达到所申请专业的入学要求。
三、申请时间(北京时间)
中文授课项目申请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2月25日。
英文授课项目申请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至2027年3月31日。
四、申请办法
登录北京大学国际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studyatpku.com)填写申请并上传以下申请材料:
1. 学位证书原件及学位认证报告,语言为中文或英文。学位证书如果是其他语言的文件,须同时上传原件和中文或英文翻译公证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学位证书的申请人原则上须提交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报告。在中国内地高校获得学位证书的申请人原则上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学位认证报告。注:已毕业的申请人原则上须在申请时提交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在申请时须提交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原件,拟录取后,在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学位证明文件。
2. 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的原件或公证件,语言为中文或英文。
3. 个人陈述原件。使用所申请项目的授课语言简要介绍个人学术背景并重点介绍攻读研究生期间的研究计划等。硕士1500字左右,博士30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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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个人简历及申请承诺书。
承诺书下载网址: https://www.isd.pku.edu.cn/cn/down/brochures.php?cate=13
5. 两封所申请专业领域的教授或副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语言为中文或英文。申请人提交发送邮件申请后,推荐人会收到系统发送的邮件,可根据系统说明完成在线推荐或上传推荐人签字的推荐信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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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语言(汉语或英语)考试成绩单原件:
(1) 申请中文授课项目的申请人,汉语水平考试(HSK)需达到专业6级200分以上,且书写(作文)不低于65分。
注:参加新HSK7级-9级考试者可提交相应合格的成绩报告,且书写(作文)不低于65分。
(2) 申请英文授课专业(项目)的申请人,若母语非英语,需提交TOEFL(iBT)或GRE成绩单,或其他能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
注:TOEFL iBT 成绩100分及以上(2025年9月1日后且2026年1月21日前参加考试,旧版0-120分制),或5分及以上(2026年1月21日及之后参加考试,新版1-6分制)。
英语水平具体要求如下(满足下列要求之一即可)

7. 护照首页。须上传自2021年4月30日起连续使用的且入学后三个月内仍然有效的所有普通护照首页。
8. 个人研究成果。已发表的学术文章目录及摘要,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等(如有请提供)。
9. 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补充文件。
注:以上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均需提交扫描仪清晰扫描后的彩色扫描件,不接受手机或相机拍摄的文件。申请人在申请阶段填写的护照姓名、国籍、性别、出生日期信息和上传的照片,一经确认提交,在入学前一律不准修改。在递交申请前务必自行检查和确认所有文件(含两封推荐信)合格以及齐全。因材料不全或不合格未通过审核的申请者自行承担后果。
五、材料初审与复试
1. 新材料学院对申请人资格及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将初审通过者的申请材料报送至深圳研究生院教务处。
2. 学院组织招生专家组,集中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既往学业表现、学术基础和培养潜力等进行材料审核,择优拟定准予参加复试的学生名单。
3. 复试拟于2027年1月-4月之间分批进行,具体复试形式、要求及时间安排等另行通知。申请者需及时查看相关学院公告,网址:https://sam.pkusz.edu.cn/复试专家组成员将现场独立打分,对申请人的专业素质、科研能力、语言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进行评价。
六、录取
1. 学校根据申请人的材料初审、复试考核成绩和学院拟录取意见等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学校拟录取名单。
2. 院系将在5月底前公示拟录取名单,请密切关注申请院系的公示信息。
3. 拟录取学生须于2027年5月31日前将下载打印的申请表原件及其他申请材料原件(学位证书和推荐信除外)送交或邮寄至北京大学新材料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寄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山智园D2栋409办公室,安老师+86-755-26038230。信封上请注明:研究生申请材料。
4. 深圳研究生院教务处确认并通知学生录取结果,并拟于2027年6月下旬陆续发放录取文件。
七、入学
新生拟于2027年9月初报到入学,办理注册手续,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被学校录取的留学生应持护照、来华学习签证和录取通知书等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新生入学报到时须携带学位证书原件供学校复核录取资格,在国(境)外高校获得学位证书的申请人还应提交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报告。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录取资格无效。
八、学费与奖学金
1. 学费:见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2027年外国留学生招生简章;
2. 奖学金:
留学生新生可以申请以下奖学金:
(1)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水平研究生”项目:免除全额或部分学费,提供住宿,提供医疗保险。每月按照相关标准提供生活费。
(2)新材料学院奖学金:对未申请到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学院将提供一定的学院奖学金。
九、签证、医疗保险和住宿
被录取的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确认表》(JW201/202表)到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来华学习签证。学习时长在6个月以上的须申请X1签证,在抵达中国后30天内需要到留学生办公室将X1签证变更成学习类居留许可。
中国教育部规定,来华留学生必须购买中国境内的医疗保险。未购买所要求的医疗保险者,学校将不予办理注册手续。
除部分奖学金项目录取的留学生外,其他留学生需自行解决住宿。校外住宿的留学生,须在租住房屋24小时之内到当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十、毕业和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准予毕业;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相应学位。
十一、其他事项
1. 学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2. 申请人应及时关注学校及我院发布、发送的相关文件、通知,因申请人疏忽等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3. 未尽事宜,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若上级部门在2027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安老师
咨询电话:(+86-755) 26038230
咨询邮箱:sam-admissions@pku.edu.cn
导师介绍:https://sam.pkusz.edu.cn/szdw/zzjs.htm
北京大学新材料学院
202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