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培养

【推免】新材料学院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说明

发布时间:2017-09-08

点击量:

       按照教育部及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新材料学院2018年继续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及名额。

 

二、专业目录

       新材料学院致力于前沿领域、交叉学科的基础研究,欢迎化学、材料、微电子、物理、机械、化工、计算机、数学等相关专业的优秀大学生积极报考!

院系名称:深圳研究生院

专业名称:力学(先进材料与力学)

招生人数:请访问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三、申请人应提供材料

1、北京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2 份(在我校推免申报系统中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bm/);

2、北京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个人陈述 1 份(在我校推免申报系统中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bm/);

3、北京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信 3 封,即需要 3 位专家分别推荐,且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在我校推免申报系统中下载,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bm/);

4、北京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信息表 1 份(在我校推免申报系统中打印,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bm/);

 5、本科阶段成绩单 1 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6、获奖证书复印件 1 套;

 7、外语水平证明 1 份。

       此外,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北京大学本校推免生申请攻读本院系研究生可提交上述 1、2、4、7 项各一份,外校及本校跨院系申请的推免生须向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上全部申请材料。

       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申请办法、流程

1、北大网上申报

       2017年9月8日-18日,北京大学开通北京大学2018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bm/),具体安排请见网站的有关通知。

2、申请材料寄送

       2017年9月18日前,申请人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 A4 纸)装入自备的信封,直接寄(送)达所报考的学院(系、所、中心)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过期不再接受申请。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申请材料中,正式成绩单(如确有困难)可延至 9 月底补交。

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 西丽大学城 北大园区G206室

收件人:陈老师   邮编:518055   电话:0755-26612204

3、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教育部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 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

       取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及名额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方可报名。申请人应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接受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五、初审与复试

1、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初审后,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来我校参加复试。

2、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复试选拔办法和差额比例请留意学院网站通知。

3、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推免生的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 分钟。

 

六、待录取与公示

1、院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应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

2、2017年10月25日前,院系完成拟录取名单网上公示。推免生可登录院系或研究生院网站(硕士/博士招生-录取信息)查询拟录取公示名单。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院系提出。各院系应及时予以答复。

3、我校不再另行向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发送接收函。

 

七、复审与录取

       在正式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对获得待录取资格的推免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取得推免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推免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八、联系方式

陈老师  0755-26612204   chenyan@pkusz.edu.cn

 

九、其他事项

若上级部门在 2018 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新材料学院

2017年9月8日

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街道南山智园二期D2栋4楼409室

Copyright © 2011 北京大学新材料学院 Powered By its.pkusz.edu.cn

ICP备案编号:粤ICP备12081285号

  • 学院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