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培养

【博士招生】新材料学院2017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说明

发布时间:2016-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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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新材料学院2017年招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将继续依托校本部工学院,施行以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申请人须按照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和我院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经我院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人的材料审核评估后确认是否给予考核资格,对符合条件者通过考核确定是否录取。招生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一、   招生专业及导师

专业名称:力学(先进材料与力学)   

专业代码:080123

博导信息:见新材料学院网站师资介绍(http://sam.pkusz.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lists&catid=392
注:依托北京大学工学院招生

 

二、   招生计划
      学院致力于前沿领域、交叉学科的基础研究,欢迎微电子、物理、化学、材料、机械、化工等相关专业的优秀考生积极报考。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北京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bszs/bozsjzjml/

 

三、   学习方式、学习年限

本专业“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采用全日制培养,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

 

四、   报名资格
1、申请人须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③获得本科学士学位满6年(到录取年的9月1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3、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五、  报名申请

1、采取网上申报。报名时间为 2016年10月21日 12:00 至 12月15日 12:00,详情以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为准(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

2、申请者须于 2017年1月16日17:00 前向我院招生办公室寄(送)下列申请材料。每份材料如超过两页纸,请自行装订;各项材料请按下述编号顺序自行排序后统一装入自备信封。请选择顺丰或EMS进行材料邮寄。

      a、北京大学201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admission.pku.edu.cn/bm)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相关材料,并打印“北京大学201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b、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录取后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c、身份证复印件

      d、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e、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f、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字左右,下载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

      g、两封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下载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

      h、三年内(2013年10月至今)的有效英语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复审时携带原件进行确认(申请者有效英语成绩至少含以下任何一项);

        ①北京大学博士生英语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另定);

        ②GRE;

        ③TOEFL;

        ④WSK(PETS 5);

        ⑤雅思;

        ⑥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

        ⑦国家英语专业四级;

        ⑧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

      i、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获奖证书;各类证书;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注:申请者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一经发现申请者不符合申请条件将不予录取,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六、  报名费用

      参加“申请-考核制”招生的报名者,需缴纳报名费每人次 200 元,于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admission.pku.edu.cn/bm)网上支付。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七、  选拔方式
    “申请-考核制”分初审和复试两阶段进行,由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1. 初审

      初审包括资格审查、申请材料审查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学院在初审时会对申请者的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材料不全者,应在院系规定的期限内补齐材料,否则该申请者不能进入后续阶段的考核。对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院系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院系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对申请者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就申请者的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外语水平、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情况、研究计划和专家推荐意见等做出综合评价结论。该结论是申请者能否进入复试的最重要依据,根据该评价结果,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侯选人。

2. 复试

      考核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差额复试,综合考查申请者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思维逻辑、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掌握程度,并对申请者的外语运用能力进行测试。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4月上旬左右,申请人须向招生工作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于合格考生择优录取。具体说明可关注我院网站通知(网址:http://sam.pkusz.edu.cn/)。

      复试中,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理工科类加试科目为自然辩证法)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三门加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百分制计分。加试成绩不计算总分,三门成绩均合格者为加试通过。未加试或加试未通过者不得录取。
 

八、  录取
      研究生院根据院系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在2017年5月上旬前公布拟录取名单,并进行网上公示,2017年7月左右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  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医院为北京大学指定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十、  其他说明
      我院博士研究生的学费、奖助学金、住宿安排、就业派遣等事项将严格参照北京大学及深圳研究生院的相关规定执行,详情可参见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网站说明(网站链接:http://www.pkusz.edu.cn/)。

 

十一、  违纪处罚

      对在报名或考核、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  招生咨询:

学院网站:http://sam.pkusz.edu.cn/

招生咨询: 陈老师  0755-26612204   chenyan@pkusz.edu.cn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学城北大园区 G206   518055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新材料学院

2016年10月

 

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街道南山智园二期D2栋4楼4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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