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新材料学院2025年采用“申请-考核”选拔方式招收外国留学生(以下简称留学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我校留学生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致力于培养具有北大底蕴、中国情怀、国际视野的创新型引领型人才。
一、招生专业
北京大学新材料学院主要的研究内容包括:新能源材料、光电显示材料、生命健康材料、功能结构材料及碳材料等。
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4年或5年,学士学位获得者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5年。
二、申请条件
1. 持有效外国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对于中国大陆(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在移民并获得外国国籍后作为外国留学生申请者,应于2019年4月30日之前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并拥有已注销中国国籍的证明。
注:申请人具有外国籍的同时是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以中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国籍认定结论为准。如在申请、录取及入学后被认定具有中国国籍的,将取消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2.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愿意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3.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中国教育部认可的院校所授予的学士学位(不接受本科期间的跳级、插班)。
4.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中国教育部认可院校所授予的硕士学位。接受优秀学士学位获得者直接申请攻读博士学位。
5. 申请者的学业成绩、学术水平及语言能力等须达到所申请专业的入学要求。
三、申请时间
2024年10月14日至2025年1月10日
四、申请办法
登录北京大学国际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studyatpku.com)填写申请并上传以下申请材料:
1.学位证书原件及学位认证报告,语言为中文或英文。学位证书如果是其他语言的文件,须同时上传原件和中文或英文翻译公证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学位证书的申请者原则上须提交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报告。在中国内地高校获得学位证书的申请者原则上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学位认证报告。
注:已毕业的申请者原则上须在申请时提交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在申请时须提交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原件,拟录取后,在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学位证明文件。
2.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的原件或公证件,语言为中文或英文。
3.个人陈述原件。使用中文简要介绍个人学术背景并重点介绍攻读研究生期间的研究计划等。硕士1500字左右,博士3000字左右。模板下载网址:https://www.isd.pku.edu.cn/down/shen/ru.html
4.个人简历及申请承诺书。承诺书下载网址:https://www.isd.pku.edu.cn/down/shen/ru.html
5.两封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领域的教授或副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语言为中文或英文。推荐人在申请人提交发送邮件申请后会收到系统发送的邮件,可根据系统说明完成在线推荐或上传推荐人签字的推荐信扫描件。模板下载网址:https://www.isd.pku.edu.cn/down/shen/ru.html
6.汉语考试成绩单原件。申请者应提交达到以下标准的成绩单或其它相关汉语水平证明文件:汉语水平考试(HSK)6级200分以上,书写(作文)成绩不低于65分。
注:参加新HSK7级-9级考试者可提交相应合格的成绩报告。
7.护照首页。护照须是入学后三个月内仍然有效的普通护照。
8.个人研究成果。已发表的学术文章目录及摘要,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如有请提供)等。
注:以上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均需提交扫描仪清晰扫描后的彩色扫描件,不接受手机或相机拍摄的文件。
五、材料初审与复试
1.留学生办公室对申请人资格及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将初审通过者的申请材料转送到新材料学院招生办公室。
2.学院组织招生专家组,集中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既往学业表现、学术基础和培养潜力等进行材料审核,择优拟定准予参加复试的学生名单。
3.复试拟于2025年3月-4月进行,具体复试形式、要求及时间安排等另行通知。申请者需及时查看相关学院公告,网址:https://sam.pkusz.edu.cn/复试专家组成员将现场独立打分,对申请人的专业素质、科研能力、语言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进行评价。
六、录取
1.学校根据申请人的材料初审、复试考核成绩和院系拟录取意见等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学校拟录取名单。
2.院系将在5月底前公示拟录取名单,请密切关注申请院系的公示信息。
3.拟录取学生须于2025年5月31日前将下载打印的申请表原件及其他申请材料原件(学位证书和推荐信除外)送交或邮寄至北京大学新材料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寄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山智园D2栋409办公室,丁老师+86-755-26038230。信封上请注明:研究生申请材料。
4. 留学生办公室确认并通知学生录取结果,并拟于2025年6月下旬陆续发放录取文件。
七、入学
新生拟于2025年8月报到入学,办理注册手续,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被学校录取的留学生应持护照、来华学习签证和录取通知书等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新生入学报到时须携带学位证书原件供学校复核入学资格,在国(境)外高校获得学位证书的申请人还应提交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八、学费与奖学金
1. 学费
全日制硕士生:33000元人民币/学年;
全日制博士生:40000元人民币/学年。
2. 奖学金
留学生新生可以申请以下奖学金:
(1)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水平研究生”项目:免除学费,提供住宿,提供医疗保险。每月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提供生活费。
(2)新材料学院奖学金:对未申请到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同学,学院将酌情提供学院奖学金。
九、签证、医疗保险和住宿
被录取的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确认表》(JW201/202表)到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来华学习签证。学习时长在6个月以上的须申请X1签证,在抵达中国后30天内需要到留学生办公室将X1签证变更成学习类居留许可。
中国教育部规定,来华留学生必须购买中国境内的医疗保险。未购买所要求的医疗保险者,学校将不予办理注册手续。
留学生将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深圳)。
十、毕业和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准予毕业;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相应学位。
十一、其他事项
1、 学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2、申请人应及时关注学校及我院发布、发送的相关文件、通知,因申请人疏忽等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3、未尽事宜,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老师
咨询电话:(+86-755) 26038230
咨询邮箱:dingyy@pku.edu.cn
导师介绍:https://sam.pkusz.edu.cn/szdw/zzjs.htm
未尽事项请参看《北京大学2025年外国留学生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
北京大学新材料学院
202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