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依托北大、立足深圳,逐步成为扎根深圳的北京大学研究型国际化校区,北京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大学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办学方针为“前沿领域、交叉学科、应用学术、国际标准”, 发展理念为“问题导向、AI牵引、南北联动、创新融合”。北京大学新材料学院2026年采用“申请-考核”方式从香港、澳门、台湾人士中招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具体按照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2026年研究生招生说明(内地、港澳台) - 招生说明 - 招生咨询 -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要求执行。
一、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学习方式 |
授课语言 |
类型 |
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中文 |
硕士、博士 |
085600材料与化工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中文 |
硕士 |
二、申请资格
1.香港、澳门、台湾永久居民,申请人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港澳地区申请人,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注: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非中国籍)》者不符合本简章申请条件 台湾地区申请人,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2)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其中,被我校1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可在入学满一年后申请硕博连读,具体选拔时间、人数和选拔办法等按照《北京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2026年北京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详见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以及相关院系硕博连读相关规定执行。
(3)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的申请人,所获学历学位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认证。
(4)应届毕业申请人在2026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日之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前置学历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持内地(祖国大陆)教育机构学历者,须能够在中国教育部学信网查 验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者,须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学术水平以及语言能力达到一定的要 求。
4.有两名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含)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三、申请程序
1. 网上报名。
北京时间2025年11月10日8:00至2026年1月9日12:00,申请人可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进行网上报名。
2. 电子版材料提交。
除推荐信外,请将所有申请材料按顺序合并成一份PDF文档,重命名为“姓名-2026年港澳台研究生申请材料”,最晚于2026年1月9日17:00前发至:sam-admissions@pku.edu.cn
(1)注意不要重复投递,请勿打压缩包。
(2)邮件主题为“姓名-2026年港澳台研究生申请材料”。
3. 纸质材料寄送。
请将所有申请材料纸质版按顺序整理并用燕尾夹固定(请勿装订),于2026年1月12日前寄达新材料学院。
(1)材料寄(送)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智园D2栋409办公室,安老师(收),电话:0755-26038230。
(2)材料以邮戳寄出时间为准,逾期寄达者视为无效报名。仅在网上报名,未寄(送)或未按时寄(送)材料者,或只寄(送)材料而未进行网上报名者,不予受理。
(3)请注明“研究生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4. 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 北京大学2026年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完成后下载打印,并由申请人本人签字,请在报考登记表第一页“导师”处手动填写意向导师姓名);
(2) 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港澳地区申请人,须提交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不含非中国籍)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复印件;台湾地区申请人,须提交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复印件);
(3) 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在读证明,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还须提交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 毕业院校正式成绩单的原件或公证件;
(5) 个人陈述(请用中文简要介绍个人学术背景并重点说明攻读研究生学位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硕士1500字左右,博士3000字左右,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gatzs/gatzsjz/index.htm);
(6) 两封专家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模板下载网址同上;
(7) 外语水平证明:
博士生申请人的外语水平要求,参照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2026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不含MBA、EMBA) - 招生信息 - 港澳台招生 -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执行。
(8) 学位论文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四、其他事项
住宿、学费、奖助学金信息请查阅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发布的相关通知。
五、招生咨询
联系人:安老师
咨询电话:(+86-755) 26038230
咨询邮箱:sam-admissions@pku.edu.cn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新材料学院
2025年11月